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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慈,英国诗人。1818年写成叙事诗《伊萨贝拉》,他的思想从强调感官享受转而强调思想深度。1819年济慈写出了传世之怍:颂诗《夜莺》《希腊古瓮》《哀感》《心灵》和抒情诗《无情的美人》,十四行诗《灿烂的星,愿我能与你永在》等,成为济慈诗作的精华和英国诗歌中的不朽之作。同年又写作了抒情诗《莱米亚》等作品。济慈诗中有画,色彩感和立体感甚强。他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中最有才气的诗人之一,他的诗对后世影响巨大,维多利亚时代诗人丁尼生、布朗宁,以及唯美派诗人王尔德和20世纪的“意象派”诗人都受其影响。
约翰·济慈(1795~1821年),19世纪英国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出身于伦敦一个贫寒家庭,很早便喜好文学,但是没有机会求学深造。曾当过外科医生的学徒,后来又在伦敦医院当过实习生和医生助手。创作生涯始于1816年,第二年出版第一本诗集,带有模仿痕迹,其中也有像《蟋蟀和蚱蜢》、《睡眠与诗》等佳作。1818~1819年是诗人最痛苦、创作也最旺盛的时期,先后完成了长诗《安狄米恩》、《秋颂》、《希腊古瓮颂》和民歌诗体《无情的荚人》,十四行诗《灿烂的星,愿我能似你永在》等。除此之外,他还写了戏剧《奥托大地》,长诗《伊莎贝尔》、《圣亚尼节的前夕》、《拉米亚》和未完成的《海披里安》。
《夜莺颂》是济慈诗歌最著名的代表作。
《夜莺颂》共有八节,每节是十行,因此总共有80行。诗人通过对夜莺歌声的描写,表达了诗人对理想的追求,他坚信美的事物是永恒的,什么也毁灭不了它。
一开始,诗人写道:“我的心儿在痛,昏沉沉的麻木,把我的感官折磨,仿佛饮过迷药,又似刚把鸦片吞服。”他用匠心独运的比喻,衬托出自己在倾听夜莺歌声时候那恍如睡梦、如痴如醉的情景。济慈利用感觉和心情来表现出夜莺歌声的美丽和动人。因此,尽管诗人的“心儿在痛”,但是,歌声的迷醉让诗人把忧郁和痛苦一起忘掉,愿意沉入无边的“忘川河”之中。
接着是美酒,诗人在歌声的引导下,驰骋在美酒鲜花的想象中,游荡在醉酒赋诗的意境中。他说:“哦,但愿尝一口葡萄美酒”,美酒是醉人的,醉人的美酒带给诗人的是无尽的才思,泉涌的灵感。所以,诗人赞美美酒,“一尝酒想起那绿色的大地,想起舞蹈、恋歌和阳光下的欢乐!但愿有一杯洋溢着南国的温暖,满满的鲜红的灵感之泉。”醉酒后的感觉是无忧无痛的,所以,诗人“但愿我一饮而尽,悄离人世,和你一起隐没在幽暗的林间。”
可是,为什么要用美酒来忘却呢?为什么诗人要用沉醉不愿醒来“隐没在幽暗的林间”呢?诗人在第三节中描述了原因。这一节概括了人间的悲剧。诗中说“远远地,远远地隐没,忘却那你在林中从不知道的一切,忘却那疲倦、不安和烦恼,忘却那人们悲叹的世道:瘫痪的老人颤抖着悲哀的残发,年轻人变得惨白,憔悴,夭亡”,所以,诗人认为,人世间是一个充满烦恼和哀愁的地方,人世间是“满眼绝望”的地方,所以,诗人要选择逃避,迈向那理想中的美丽之地,无忧之地。
所以,在诗的第四节,诗人就说,“飞去吧!飞去吧!我要飞向你处”。他就是要借助自己的想象,飞向一种超凡脱俗的境界。但是,诗人也认识到,美酒让人迷醉,但无法让人企及高远,因此诗人想借助诗来达到理想的境界,他说,“不坐豹拉的酒神的车子,而乘诗神无形的翅膀”。
在第五节中,诗人继续发挥自己的想象,把自己诗意的幻想全部表现在动人的诗句中他说,“这白色的山楂,牧野的蔷薇,绿叶丛中易凋的紫罗兰;还有五月中早开的鲜花,这挂满露珠、含苞待放的麝香玫瑰;和飞虫嗡嗡的夏夜”。这些大自然的美丽,让诗人痛楚的心灵受到抚慰。
接着是死亡。诗人在优美的自然景色中,在宁静祥和的气氛中,想到了死。诗人认为,在宁静中归于自然,该是何等的人生快事,他说“我在黑暗中谛听,曾多次爱上了寂静的死神”。“现在的死亡变得多么的壮丽,愿我在午夜毫无痛苦地逝去。”因此,到了这里,诗人的心境已经发生变化,在前面的诗句中难于忍受的死亡已经变成令人愉悦的事情。
但是,在第七节的诗句中,诗人又转变了看法,他想,如果诗人死去,那么如醉的夜莺之歌还有什么意义呢?所以,他笔锋一转,把诗的锋芒指向了人类的不朽。他从死亡,从夜莺千古的传唱声中,描述了人类在岁月流逝中的沧海桑田、悲欢离合,把一种意境拉到了宏大的时间中,让人体会到一种庄严。
因此,在第八节中,诗人把一种美是永恒的思想传递给了我们,因此,人们将不再斤斤计较于易逝的生命和愉悦,超脱于幻觉之中,他说“呵,再见!幻觉,迷人的小妖,不能再耍弄你闻名的绝技”,“声音消失了——我睡着,还是醒着”。
《夜莺颂》写于1819年。当时,济慈正住在好朋友希朗的家中,他家中有一只夜莺正在屋中筑巢。夜莺那悦耳的歌声给诗人以灵感,于是他写下了如歌的诗句,即《夜莺颂》。
《夜莺颂》文笔优美,反映了诗人在文字运用上的杰出才能,例如,“惟有一丝天光,随着微风,掠过幽暗的树荫,苔藓的曲径”,这样充满宁静、祥和而美丽的句子在诗中随处可见。在济慈的诗中,美丽如同屋外静静开放的小花一样,触手可及。
但是,《夜莺颂》之所以著名,不在于诗人的妙笔生花,而在于诗的意境和境界,《夜莺颂》是诗人饱满感情的体现,正如王国维所说,有情则有境界。所以,《夜莺颂》有意境有境界。诗的境界就在于借用夜莺的歌声探讨的是人生的悲喜、死亡和不朽,因此是“所记者小,而所述者大”,时间的流逝,美的永恒都体现在动人的歌声中,而且是一只小小的夜莺中,这真是一场美丽的景致。
约翰·济慈(John Keats,1795—1821)是英国浪漫主义时期诗人中最后的、但也是最年轻、最完美的一位诗人。济慈18岁开始写第一首诗,整个创作时期不过六年(1814—1820),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他的诗艺进展惊人,佳作颇多。在1819年7个月的时间里,他的六首颂词(ode)一气呵成:《夜莺颂》(Ode to a Nightingale,1819)、《希腊古瓮颂》(Ode on a Grecian Urn,1819)、《普赛克颂》(Ode to Psyche,1819)、《忧郁颂》(Ode on Melancholy,1819)、《秋颂》(To Autumn,1819)、《闲情颂》(Ode on Indolence,1819),这些足以代表济慈诗艺成就的巅峰,使他跻身于伟大诗人之列,名垂不朽。1818—1820年是济慈创作的鼎盛时期,他先后完成了《安狄米恩》(Endymion,1818)、《拉弥亚》(Lamia,1819)、《圣阿格妮斯节前夕》(The Eve of St. Agnes,1819)、《海披里安》(Hyperion,1819)等卓越之作,尽显诗歌才华。
济慈出身贫寒,9岁丧父,14岁丧母。短短的26年的一生,都在与悲惨、伤心、痛苦、疾病、贫穷为伍,但他心里装满了美,“美就是真的,真的就是美的”,这就是他留给人间的诗歌境界;也就是带着这个境界他匆匆地回到那个真与美的永恒之处。
“此处安息者,声名著于水上”(Here lies one whose name was writ in water),这是济慈自己给自己写的墓铭志。是的,水是柔弱的,但何尝不是最持久的?这正如约翰·济慈自己,正如他的不朽诗篇。
济慈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他和拜伦、雪莱、柯勒律治一起被称为英国最杰出的浪漫派诗人。他的代表作是《夜莺颂》。济慈1795年出生于英国伦敦济慈,1817年开始写作,1821年因肺结核病逝在意大利。死时年仅25岁。
《夜莺颂》是济慈的代表作,一个偶然的清晨,诗人在树下散心,突然他听到济慈了一阵美妙的歌声,他抬头一看,这歌并不来自人来,而是树上的夜莺。诗人越听越陶醉,几乎把周围的一切都忘记了,就连诗歌本身在此刻也变得不再重要。当夜莺飞走之后,为了纪念这伟大而奇妙的时刻,他把它写成了《夜莺颂》。
此诗分为八节,每一节都可以独立成章。第一节写诗人面对现实世界时,内心的苦闷和无助。情感的迷茫或苦闷,大多数诗人都会遇到,而济慈也没能逃过。第二节写诗人的想象以及对未来的渴望和期盼,希望通过酒精的麻醉逃避外界的一切,甚至有了想要隐遁的想法。这隐晦地说明了当时诗人正身处人生的低谷和困境。我要一饮而尽之后悄然离开尘寰,和你同去幽暗的林中隐没。诗句中的“你”,可能是诗人暗恋的对象,也可能指自己精神向往的纯净世界。第三节诗人描写了青春的躁动和不安,爱情的痛苦和绝望,以及世界的灰暗。“这使人对坐而悲叹的世界;在这里,青春苍白、削瘦、死亡。”第四节的风格开始变得明亮,诗人看起来从晦暗的过去苏醒了,变得充满了活力与希望。在想象的驱使下,开始与大自然对话,对自己的灵魂比肩飞翔。
第五节充满了大自然的魅力和芬芳,作为一个热爱自然、一生致力于歌颂自然的诗人,大自然在他笔下呈现出生命的多彩模样。花草、树枝、果树、林莽、田野与玫瑰、绽放的紫罗兰、夏夜的气息……这些都成为了诗人歌颂的对象。第六节,诗人抛出了生命的另外一个主题——黑暗与死亡,尽管这些存在着,但诗人表示并不会屈服,而是面向大自然,发出自己带有狂喜的呼喊。第七节,全诗的主角夜莺出现了,夜莺象征着顽强的生命,象征着地球万物的美好存在,这也是诗人想要表达的思想主旨——在人类变幻不定的历史观念中,依然要保持对古老生命传承的歌颂。最后一节里,诗人再一次通过大自然中的事物,表达由内心的觉醒所爆发出的伟力。当诗人发现夜莺早已飞走,顿时怅然若失,思绪由幻想坠入到现实,他又将不得不面对眼前的一切,进入到循环往复的尘世苦恼之中。因为不愿面对,所以诗人才会在最后禁不住发问:这是个幻觉,还是梦寐?自己是睡,还是醒?
在诗人眼里,大自然是纯洁可爱的,是无私高尚的,是最能引领人类走向和谐与秩序的。而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庸俗、虚伪、污浊肮脏、充满着人的欲望和心机。通过这首诗,济慈想要告诫世人:人生短暂,投身大自然才是让心灵安宁的唯一出路,且不可把生命和时光浪费在那些毫无意义的争斗或奔忙之中。
济慈,1795年10月29日生于伦敦。他的父亲以经营马车行为业,生活比较富裕。1804年父亲去世,母亲再嫁,济慈和两个弟弟被外祖母收养。1810年母亲病故,外祖母委托两名保护人经管他们弟兄的财产。1811年,济慈由保护人安排离开学校,充当医生的学徒。他喜爱文学,并在中学的好友查尔斯·克拉克的鼓励之下开始写诗,模仿伊丽莎白时代诗人埃德蒙·斯宾塞。1815年10月,济慈进入伦敦一家医院学习。这时他已热爱写诗,深受诗人亨特和华兹华斯的影响。1816年11月济慈决心从事文学创作,通知他的保护人,放弃学医。1819年1月,济慈写成长诗《圣爱格尼斯之夜》。于1821年2月23日,在罗马去世。
济慈,全名约翰·济慈John Keats(1795年—1821年),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他是杰出的英诗作家之一,也是浪漫派的主要成员,代表作有《圣艾格尼丝之夜》《秋颂》《夜莺颂》和《致秋天》。1821年2月23日,济慈于在意大利疗养时逝世。
电影《明亮的星》就是讲述诗人济慈和恋人范尼的故事 可以参考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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