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 特别行政区长官行政级别

小藤门 学习技巧 2023-01-06 4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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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历任行政长官是谁?

香港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

⒈第一任:董建华(1997—2005)(两届)

董建华行政长官,男行政长官,汉族行政长官,1937年5月生,浙江舟山人,英国利物浦大学毕业,大学学历,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⒉第二任:曾荫权(2005—2012)(两届)

曾荫权,男,汉族,1944年10月7日生于香港,祖籍广东南海,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大学学历,称号 太平绅士 ,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⒊第三任:梁振英(2012—2017)

梁振英,男,汉族,1954年8月12日生于香港,祖籍山东威海,布里斯托理工学院毕业,

大学学历。

⒋第四任:林郑月娥(2017至今)

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1957年5月13日出生,大紫荆勋章,毕业于嘉诺撒圣方济各书院,其后升读香港大学。1980年取得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同年加入政府成为政务主任,并于2006年9月晋升为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2007年由公务员转为问责官员,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成立的发展局局长。2012年6月,国务院任命其为香港政务司司长。

注:

⑴2005年3月12日至6月2日期间,因行政长官董建华请辞,由当时政务司司长曾荫权署理行政长官。

⑵2005年6月2日至6月21日期间,因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参选行政长官竞选,由当时财政司司长唐英年署理行政长官。

香港行政长官一届几年

每届任期5年行政长官,可连任一次。

产生办法行政长官

根据《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行政长官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1997年第一届行政长官由第一届的选举委员会选出行政长官,成员1200人,中央政府任命。2002年第2届特首由同一选举委员会选出。2005年第2届特首补选已于2005年7月10日举行,选举委员会成员大致与原有的相同。有缺位的选举委员会委员由与立法会同一功能组别的选民(各界别合共160,000人)选出。

2007第3届特首选举内容仍未有定案,唯2004年4月26日的第10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已否定行政长官了2007年普选特首、2008年普选立法会的可能。

根据《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每届任期是5年,每人只可以连任一次。如行政长官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离职,继任人应在6个月内产生。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解释基本法方式说明补选的行政长官只是完成前任余下的任期。

扩展资料

历任行政长官

(1)、董建华(Tung Chee-hwa)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董建华(Tung Chee-hwa)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署理特首曾荫权(Donald Tsang Yam-kuen)2005年3月12日—2005年6月2日。

署理特首唐英年(Henry Tang Ying-yen)2005年6月2日—2005年6月21日。

续任特首 曾荫权(Donald Tsang Yam-kuen)2005年6月21日—2007年6月30日。

(3)、曾荫权(Donald Tsang Yam-kuen)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梁振英(Leung Chun-ying)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

(5)、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2017年7月1日—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香港高等法院和行政长官的关系

互相分离、互相制约和互相配合的关系。

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高等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香港高等法院和行政长官是互相分离、互相制约和互相配合的关系。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须由行政长官提名,立法会通过方能任命。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香港高等法院是香港司法机构的一个法院,由两部份组成,原讼法庭和上诉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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