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经过去的4月26日世界产权日当天,今日头条“又”因版权问题被诉诸公堂!腾讯与搜狐以今日头条涉嫌侵犯所属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向北京海淀法院提交诉状,并就涉案作品索赔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想起2016年的这个时候,让小编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第一件,华为、苹果、三星等手机商的专利大混战,你告区块链内容版权市场需求我完来我诉你,连台的好戏可谓是忙煞吃瓜群众区块链内容版权市场需求;第二件,今日头条、搜狐、网易等内容平台的迸发和急速扩张,而忙煞的是小编这样的内容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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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这些内容平台都已发展成一定规模,开始争夺内容的版权,又将是一场狂风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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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说“又”?因为今日头条版权问题被起诉并非首次。自2013年底,新京报网、《长沙晚报》旗下星辰在线、《楚天都市报》等各类媒体机构都曾经与今日头条发生过版权方面的纠纷。去年11月,凤凰新闻还曾经以今日头条恶意劫持凤凰新闻客户端流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此次面对腾讯、搜狐两家的联合诉讼,今日头条很快行动,将腾讯反诉至法院并称,腾讯旗下天天快报平台曾多次侵犯今日头条的内容版权。
腾讯、搜狐联手,为何只怼腾讯?因为搜狐诉今日头条涉嫌侵权大量视频内容,包括一线大剧《欢乐颂》,以及网剧《屌丝男士》等。侵权方式不是以整片为主,而是将剧集切割成片断,借头条作者的身份上传盗播的模式,以规避法律责任。
这是事实,有关媒体曾经做过统计,今日头条的短视频中原创仅占不到6%,今日头条短视频的生产主力军是“剪刀手”和“搬运工”。这些视频裁剪和搬运的成本除了费点时间别无其他,而获得的流量和广告分成是可观的,显然这已经严重侵害了那些花真金白银买版权的视频网站的利益。
(此头条作者,就是剪辑日本动漫死神)
头条号负责人对此表示,今日头条作为国内最大的信息分发平台,这些视频都是由作者自主上传的。我想说今日头条的推荐机制难道不是对这些“剪刀手”和“搬运工”的鼓励和纵容。类似的话当初百度也说过,结果就是百度文库和贴吧大规模的删除清查行动。
至于腾讯与今日头条之间的版权纠葛究竟孰对孰错小编暂不站边,这需要法院的判定。毕竟内容资讯的版权互相之间多少都会有侵权的可能,另外互相“借鉴”的环境风气也已不是一两天,版权纠纷解决仍然需要时日。
现如今,今日头条产品自身模式已饱受质疑。如果不把控稿源授权问题和管理头条作者,那么今日头条一直以来从不同平台抓取内容呈现给用户的“万花筒”想法,难逃被扣上“内容搬运工”的帽子。不过小编相信能和东方IC合作,解决推文配图版权问题的它应该做的到。
当然除却内容平台的版权之争外,在这件事上应该提及的还有同样是受害者的内容创作者,以及他们的权益。现有的内容平台虽各自有原创内容库,但彼此并不是互通的,无法进行彼此校对,显然这是无法遏制跨平台抄袭事件的。另一个方面跨平台维权难度大,版权登记的速度也完全跟不上互联网内容变现的大批创作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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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内容创作者利益,拾贝结合区块链技术提供电子存证服务,可以在创作作品完成后上传至区块链中快速生成时间戳,确定作品和创作者的关系,免去版权繁琐的登记过程。同时还提供页面存证服务,随时取调证据让创作者维权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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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内容平台需要加强稿源的版权管理,而内容创作者要加强自己的版权保护。言尽于此,欢迎各位留言咨询和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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