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留学落户北京 海外留学落户北京有效期

小藤门 学习技巧 2023-02-24 2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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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归落户北京政策中满360天的算法?

在国外待满360天(以护照上出入境时间为准)。

相较于国内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生落户北京的硬性条件并不多,主要是以下三个:

1、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大学硕士毕业。

2、在国外待满360天(以护照上出入境时间为准)。

3、落户政策有效期为回国后两年,也就是说,在你回国入境两年后,落户政策就对你失效了。

当然,并不是说留学生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可以落户北京了,毕竟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并不在少数,还需要用人单位有“留学生落户指标”,且单位与留学生签署1年以上的用人合同,且申请落户时留学生的社保要连续交够3个月。上海则没有所谓指标限制,但留学生社保需要交够6个月。

扩展资料:

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

1、在京用人单位备案。备案要求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单位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单位备案及申报接收计划的办法(试行)》。

2、在京用人单位申报年度接收计划。具体要求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单位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单位备案及申报接收计划的办法(试行)》。

3、留学人员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在线申请。

4、在京用人单位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5、在京用人单位递交申请材料。用人单位专办员按照预约时间在中心前台提交由单位审核通过的留学人员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中青网-人民日报公布毕业生拿北京户口最全攻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留学网-关于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试行)

海外留学生落户北京条件

【法律分析】:基本条件如下:1、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学生,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足360天),360天时间不包含中途回国时间(譬如假期回国);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用人单位需要按要求和流程将所有材料备齐交至留学生服务中心受理。

【法律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 第十三条 积分指标解释(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指申请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各类用人单位就业,且实际就业地在北京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算,具体年限从1998年7月1日起,以申请人在京正常累计缴纳最多的险种月数除以12计算,不包括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中的补缴月数。(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该指标涉及住所的规划用途均应为住宅类,且自有住所、单位宿舍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单位宿舍的产权应属单位所有。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2017年1月1日(含)以后的在京租赁住所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连续居住自有住所或配偶自有住所累计满一年的,按1分积;连续居住本人及配偶单位宿舍或租赁住所累计满一年的,按0.5分积。申请人在每类住所合法稳定居住的月数之和除以12,即为该类住所合法稳定居住年限。同一时间自有住所、单位宿舍或租赁住所不重复计算积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以申请人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并优先计算自有住所积分。(三)教育背景指标: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内及国外学历学位。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进行教育背景指标积分申请时,应兼具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四)职住区域指标:2017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累计12个月按满1年确定积分,不足12个月不积分。就业地以申请人所在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的行政区域判断。在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视为就业地在城六区。居住地转移情况以申请人自有住所所在的行政区域判断。

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新政策?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1〕7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

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

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

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

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海归留学生如何落户北京?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北京海外留学落户北京的条件

1. 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海外留学落户北京,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海外留学落户北京

2.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 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 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人所需准备材料

1.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

2. 《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

3.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 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 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 《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A4纸复印),公立大专院校及在京国家科研单位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 单位公函和聘用(劳动)合同;

8. 社保局出具的单位已为所聘非事业编制留学人员缴纳最近3个月以上(含)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9. 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

10. 户口本复印件或者是户籍证明的复印件。

2022年留学生海归落户各市政策要求海外留学落户北京: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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