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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出国留学协议公证留学基金委公证书,此项公证一般适用于公派出国留学。系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而办理。由公证处证明您(被资助方、保证人)与留学基金委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所需要材料:
出国人的身份证留学基金委公证书,户口簿,工作证明。两位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或其他资产证明。
可受理此项业务的公证处: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您所说的是指公证处还是学校呢,如若是公证处则如上文所述,若是出国留学的学校的话,那就多留学基金委公证书了。
是留学基金委公证书的。
预发生活费是外币留学基金委公证书,可以与机票一起领取。注意在《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协议》公证书封面的右上角写明国外留学单位的中英文名称、出发日期以及姓名)。
回国后补发的留学基金委公证书,是发放人民币:对留学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含三个月),一年以内(不含一年)的赴无教育处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在其回国后补发剩余资助经费。
1、不是。
2、公证必须是本人和两个担保人同时到场。
3、担保方式:主要有两种财产担保和信誉担保。两个担保人必须采取同一种担保方式留学基金委公证书,不能一个人用财产一个人用信誉担保。
一、《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1、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派出管理规定,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乙方)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甲方,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2、《协议书》须经公证生效。
3、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应在领取出国签证和机票之前办理完毕签约、公证、交纳保证金等手续。
二、详情
【1】办理《协议书》签约、公证的要求
为方便留学人员签约,甲方已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办理《协议书》签约、公证时,留学人员本人应带两名担保人(丙方第一担保人、丙方第二担保人)同时到场,当着公证员的面现场填写《协议书》中的划线部分(即______),不得有任何遗漏或误填。
【2】办理《协议书》公证的地点
(1)北京地区的留学人员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事宜。长安公证处地址是: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B座7层,电话:略,邮编:100027留学基金委公证书;
(2)北京以外地区的留学人员在地方省、市级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事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事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机构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咨询。
【3】担保方式
有关《协议书》的担保问题,按照1997年9月司法部发各地公证处《关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担保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目前,留学人员的担保方式一般选择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人的条件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所指丙方担保人必须为两人。丙方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3)作为保证基础的财产必须是保证人可以依法处分的财产。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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