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留学服务中心存档,以及留学服务中心存档证明需要自己去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出国留学的档案应该放在学校保管;返回原籍;人才市场;服务中心保管档案等等。
学校保管
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新加坡读研一般也就是1年多。如果学校愿意保管,那么等你毕业后回学校办理也可以的。但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这项服务,具体要准备的材料也要根据学校的要求来。所以,学生在毕业前要提前咨询好学校的户口和档案处理政策。保留年限到了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就要打回原籍,而返回原籍就有可能导致档案丢失,学校也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返回原籍
如果学校不愿意保管学生档案,那么毕业生的档案就要迁出学校的集体户口,转到学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至生源地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或教育局接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及时处理放在原籍人才交流市场的档案,就有可能失去“干部身份”和“无法计算工龄”。
人才市场
如果不想把户口放回原籍,想把户口和档案都放在当地的人才市场,可以咨询各地的人才市场,进行托管。人才市场是可以同时保管户口和档案的,不过流程比较繁琐,可以自行查询各地人才市场官网。
可以存放在学校留学服务中心存档,人才中心或者留学服务中心。如果学校可以保管档案,需要询问学校可以保管的期限,但一般建议从学校取出。
留学服务中心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的存档对象: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留学服务中心存档;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不在受理范围)。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再申请办理存档手续。
扩展资料
留学服务中心存档提交材料:
1、存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的复印件1份;
3、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复印件1份;
4、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1份(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1份,个人翻译无效);
5、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提交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提交:
(1)、国(境)外院校“学生证”复印件1份;
(2)、如“学生证”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提供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复印件1份;
6、国内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盖章页)”一份;
7、若有特殊情况,可委托留学服务中心存档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同时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1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
8、档案保管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流动人员的档案保管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留学网: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可以存北京学校学生的户口和档案,非北京学校只可以存档案。
长期存档
1、存档对象留学服务中心存档:准备出国留学人员或正在国外就读尚未毕业的自费留学人员(含赴港澳地区)。
2、办理流程
(1)完成在线申请:请登录中国留学网,进入留学存档栏目,点击"在线申请"并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留学服务中心存档;
(2)需提交的材料:
①"存档人员登记表"一份留学服务中心存档;
②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有照片页)复印件一份;
③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OFFER复印件一份;
④出国前未将档案存放我处、而已在国外就读者,可提交"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⑤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签注)的复印件一份;
⑥720元档案管理费(三年保存期限的费用。若需存档三年以上费用可一次交清);
⑦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留学服务中心存档他人办理。
(3)上述条件均合格者,我处为其开具"存档卡"、"调档通知单"。存档人员凭"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转至我处。
本人可将密封完好的档案自带交至我处或由原档案保管机构通过机要直接寄至我处。
特别提示:
*本人须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原件(最好留在国内保管);
*办理档案续费所需材料:"存档卡"原件;
*办理档案退费:"存档卡"和交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原件,若发票兑奖联撕毁(或丢失),不予退费;
*留学存档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我处不予借用和退还。
3、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流程(出国前档案存放在我处者)
(1)须做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办理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及落户手续(北京常驻户口者,不用办理落户手续);
(3)赴上海、深圳两地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手续在当地人事局办理,故无须提交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4)办理完毕以上手续,方可办理档案转出。
4、档案转出时须提交的材料
(1)接收单位或人才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2)“存档卡"或"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原件(需要办理退费手续者,须凭缴费发票原件);
(3)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原件(白纸红章件);
(4)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一份;
(5)其它的留学证明材料(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未作认证的学位证书翻译件,并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翻译业务专用章);
(6)填写完成"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并打印一份;
(7)档案转出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特别提示:
*留学回国人员在办理档案转出时,若集体户口在我中心的,必须将户口一并迁出。具体户口迁出手续请点击此处查询;
*党员党组织关系一并转出;
*留学存档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我处不予借用和退还。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和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服务,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留学服务中心存放档案流程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及档案办理流程
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政编码:100080
电话:010-6267 7800
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点-16点
办理流程:
1、首先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位于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2、到达办事大厅
3、按照需求排队取号,来的早的话排队的人会比较少。
4、等候。。。
5、拿着材料前往办事柜台
将档案存在放留学服务中心有两种办法:
1、亲自去现场交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人很多,请早去排队
需要带的材料: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2) 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
(3)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4)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有人说不用签证也可以成功办理,博主未考证,仅供参考);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院校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档案保管费按年交纳:10元/月;
注: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前来办理。
2、邮寄材料和保管费(传送门),保管费+50元服务费+邮寄费
需邮寄的材料:
(1) "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传送门);
(2) 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
(3) 已获得前往国家签证页复印件一份;
(4)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
(5) 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 填写好邮寄办理存档手续申请表(传送门)。
档案转至留学服务中心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 机要邮寄:由国家机要部门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转递档案,机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邮编:100083
(2) 密封自带: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至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编:100080
出国留学注意事项
1 掌握应急联系方式
行前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和外交部网站,查询并保存旅行目的地中国使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若目的地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则可保存中国驻其周边国家使领馆的电话,以便就近求助。
此外,你还可以记录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号码+8610-12308或者+8610-59913991备用。
2 检查护照有效期
护照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一年以上,否则可能影响您申请他国签证,或影响您在国外期间的行程安排。
3 办妥目的地国签证
确保已取得目的地国的入境签证和经停国家的过境签证,签证种类与出国目的相符,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与出行计划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际惯例,即使您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也有权拒绝您入境且无需说明理由。
4 核对机(车、船)票信息
仔细核对票面上所显示的登机(车、船)时间、地点以及联程票的前后衔接是否正确。
5 了解目的地信息
全面收集目的地风俗禁忌、气候条件、治安状况、流行疫病、法律法规等信息,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1、档案暂存学校。
学校曾在毕业时为我们发放档案,就说明档案是可以存放在学校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只能为毕业生保管档案两年,一旦超过时间,档案就会被打回毕业生户籍地的人才中心。同时,学校将不会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2、档案存放到人才中心。
人才中心是国家指定的档案存放单位。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同学,都可以将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
但是,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留学生时期产生的档案资料是无法同步更新的,也会让大家失去应届生的身份。
3、档案存放在留学生服务中心。
留学生服务中心是国家专门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设立的机构,直属于国家教育部门。一般出国留学的同学们的档案都可以存放在这里,后续办理相关业务也比较方便。
如果是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以及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档案,留学生服务中心是无法接收管理的。
法律依据
《档案法》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档案法》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写到这里,本文关于留学服务中心存档和留学服务中心存档证明需要自己去么?的介绍到此为止了,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如果你还想更加了解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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