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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确的时间,但需要在俩年内落户,否则政策失效。
截止2018年留学生落北京户籍较为残酷的硬性条件:
首先,落户人员需要在海外拿到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其次,留学期要满一年。留学服务中心明确列出:一年必须满360天,以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为准。落户政策有效期为回国后两年,也就是说,在回国入境两年后,落户政策就对失效了。
扩展资料
留学生拿到就业报到证后,最复杂的胡原始股调档了,留学生需要在40天内办理档案调转。继续回到所在公司的人事代理机构,请对方开出一张调档函,再回到留学服务中心。到留学短期存档窗口调出档案。档案调出需要材料:
1、具有人事权限的工作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2、“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原件或"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原件(即存档卡,上面说过的那张A4纸);
3、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原件(白纸红章件),装入档案;
4、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未作认证的学位证书翻译件原件,并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翻译业务专用章;
5、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一份,装入档案(在档案转出前到中心回国处办理);
6、博士后及访问学者须提交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策如下: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应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
(五)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企业近三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的可加分,最高加6分。
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应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
留学生落户流程:
1.网申预审满足申请要求的留学生可以让公司人事网上提交材料,开始网上预审了。
提交预审之后,一般会在5-10个工作日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则进入下一步调档流程,未通过则需要你根据修改意见重新递交申请材料。
*提交网申材料之前需要做网点确认,2021年9月1日起,上海各区的用人单位可以就近选择注册或者经营地的网点,网点确认一般需要3-10天。
具体操作:进入“一网通办”系统,在菜单栏中的“申请信息管理——受理网点确认”中选择办理网点。
留学生落户业务网点一览表
2.调档核档预审通过之后,需要在“一网通办”系统中下载调档函。人事档案一般存放在毕业的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管理,因此在递交上海落户申请之前,一定要搞清楚自己的档案究竟在什么地方,方便调档。
档案会由当地人才中心通过机要方式传递,一般是每周或者10天统一发送一次,拿到调档函之后建议及时联系档案保管部门,每个城市根据时间不同需要1-3周。档案成功调取来上海之后,上海各区人才中心会对档案进行审核,一般需要1周时间。
*查询档案进度:登录“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选择“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3.线下面交材料线下递交材料需要公司人事到场,人才中心工作人员会验证所有原版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原件退还)
*需要预约4.复核纸质材料递交之后,人才工作人员会进行多轮审核,大约需要2周时间,审核通过就可以在网上下载落户批复。
5.办理户口拿到批复之后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的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落户审批查询”查询准迁证信息。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落户地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卡,身份证。
6.办理《就业创业证》去户口所在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创业证》带着新的身份证,户口卡,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1张2寸照片,当场就可以领
*社区服务中心周六,周日上午也是上班的,补办也是这个流程。
7.更新个人信息
户口本办好了需要告知公司,人事需要在社保局办理用工性质变更,社保卡更新。
现在回国留学生落集体户口有两种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一是刚毕业的应届生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另一种是已经在美国工作了一段时间且毕业已经超过两年的海归,那留学生落集体户口的过程是如何的呢?下面是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我为大家整理留学生落集体户口流程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处!
留学生回国落户流程
1、应届毕业生
一、应届毕业生申请回国落户基本条件
1、 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 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留服处受理;
5、 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 、深圳 )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注:回国赴上海、深圳工作的留学人员,需咨询当地人事局(引智办)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
二、留学生回国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必办,一般在留学国的中国大使馆或教育部办理。
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必办)
查询中国留学网 , “学历认证”专栏。
四、存档 (如果出国前已经存档的,此步可忽略)
1、存档对象:留学回国人员(指:回国就业后,其在京落户手续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办理流程
在线申请:请登录中国留学网 ,进入”留学存档”栏目,点击”在线申请”
五、在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 申请人登陆系统
六、在京工作申请备案,材料提交后50个工作日,等待邮件通知领取结果
1、申请在京落户的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需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留服不受理个人申请。
2、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在京就业,需本人到中心递送申请材料。
七、办理落户介绍信和就业报到证
八、调档,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迁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移证》
九、交材料到人才,开介绍信
十、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2、毕业多年—— 留学人员引进
一、留学人员引进回国落户基本要
中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具有高级职称;
3、国内已获博士学位,出国后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二、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调动和落户手续。
留学生落集体一线城市户口流程
北京
1. 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 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 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人所需准备材料:
1.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
2. 《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
3.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 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 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 《单位接收函(需落户)》(盖章原件)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A4纸复印),公立大专院校及在京国家科研单位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 单位公函和聘用(劳动)合同
8. 社保局出具的单位已为所聘非事业编制留学人员缴纳最近3个月以上(含)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9. 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
10. 户口本复印件或者是户籍证明的复印。
上海
申请单位要求: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个人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广州
1、获得《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2、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入户年龄要求: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办理流程:
(一)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留学人员信息系统注册,提交回国人员户口转入申请,上传所需材料后送审
(二)到广州留学生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
(四)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五)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到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入户指标卡》
(六)申请人领取入户材料
所需材料
(一)《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如需将户口落入公司集体户口,需提供公司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同意迁入证明”,以上材料可到员工服务中心领取
(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计划生育证明
(六)单位工作证明
(七)《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
(八)《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
(九)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留学生落集体户口免税购车方式
免税购车优惠具体有两方面:
购车时享受免除进口零部件海关关税的优惠购车价格。
上牌落户时免缴车辆购置税(税额计算方法:市场零售价÷11.7)。
申请免税购车条件为:
1、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在国外(及香港、澳门地区)正规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时限不短于一学年
2、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
两年内回国定居工作
3、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
4、购免税车计一件免税指标 (在学期间连续在外满180天有一件指标,中途回国停留不超过30天的可视为连续在外,并可计入购车免税指标天数,若停留时间超过30天则不能连续计算。)
办理留学生北京落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
1.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5.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6.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安全证书申请表(就业落户)》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在北京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其他信息:
谈起2018年上半年的热门关键词,大家一定会想到的是“各省人才大战”。西安、武汉、南京等各个城市,为了吸引高端人才,纷纷开出住房、户口等优惠条件,力度之大、红利之多,甚为罕见,由此可见,要想吸引到优秀的人才,“户口”一直以来是很好的诱饵!
对于刚毕业的留学生来说,他们在国外千辛万苦地学习生活,回国之后,自然是希望找一个好归属地发展的,毕竟一纸户口,关系到一系列人生重大问题,所以各地落户政策还是需要了解的,对于国内最受欢迎的“北上广深”它们的落户政策是怎么样的呢?一起来check一下吧!
北京
落户条件
1、留学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或者留学前在国内就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是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的同学。
2、出国留学时间满一年以上。(即把在国外待的每一天加起来,大于或等于360天。中途回国的日子不算在内)。
3、留学生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4、留学生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5、留学回国后两年内提交落户申请材料。
6、出国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7、回国后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P.S.:帮你提交落户申请的,最好是你在京工作的第一个单位)。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
落户过程
第一步: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在线申请;
第二步:在京用人单位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第三步:用人单位专办员按照预约时间前往中心提交由单位审核通过的留学人员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明细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3、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5、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需提供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7、《单位接收函》原件;
8、聘用(劳动)合同(递交材料时合同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9、档案在中心的留学人员可出具“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或“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如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中心将档案调入);
10、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第四步:中心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留学人员;
第五步: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前往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友情提醒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有落户资格,而落户资格又是否给你。
办理落户需尽早,因为还存在一个预约的时间,所以实际上能办理落户的时间没有2年。
上海
落户条件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除博士之外学历要求:
(1)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
(2)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5、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
6、其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但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且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满1年以上的;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缴纳社保的。
7、回国后待业不超过2年的。
8、回国后第一份工作在上海的。
落户过程
(申请材料需单位人事前来申报)
第一步:单位网上注册;
第二步:单位持相关材料至手里部门现场审核资质;
申请人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附一张二寸证件照);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
4、国外学位(历)证书复印件;
5、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6、《进沪人员落户申请表》一份。
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单位请示公函;
2、申请单位的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件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4、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纳单或社会保险缴纳单。
第三步:通过后,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单位的人事专员至受理部门提交
第四步:书面的申请材料受理;
第五步:受理部门将材料送报市人社局;
第六步:通过后受理部门将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与此同时,市人社局将落户名单发送至公安局,由公安局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
第七步:申请单位可凭借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留学人员的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友情提醒
上海对于落户人员的社保标准也是有要求的,对于符合条件1-4的海归硕士,需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保及个税的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的平均工资。
如果你在2019年3月31日前申请落户上海,则须按照7132元的标准缴纳社保。
对于符合条件6的海归硕士,需连续1年都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保及个税的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的1.5倍。
广州
落户条件
1、学生留学获本科及以上学位,并要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
备注:如果留学生需随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办理。
2、入户年龄要求:
(1)学士学位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硕士学位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按规定需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的留学生须在申办前,就在广州工作的单位办理五险一金登记,且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
落户过程
第一步:申请人登陆留学人员信息系统进行上网注册;
第二步:申请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
申请人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留学人员人才引进登记表》1份(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2、《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3、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
4、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
5、提供本市引进单位近三个月内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1份;
6、提供与本市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第三步: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初审,初审结束后送人社局审批;
第四步:领取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并前往公安办理落户手续。
深圳
落户条件
1、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2、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取得深圳《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
落户过程
第一步:申请人网上注册,提交申请,在业务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步:审批人员对通过审核的材料进行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卡》(非深户办理人员)。
第四步:领取《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卡》并前往公安办理户籍手续。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服务系统、留学服务中心就业落户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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